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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6日
受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拟对衡州幼儿园教育教学所需配套设施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YGS2018-A012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8-A074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州幼儿园教育教学所需配套设施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投标人须分包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包评定不同的中标单位。
三、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 服务( ) 工程( )
四、采购项目标的、用途、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用途 |
数量 (单位) |
预算 |
第一包 |
教学用品、电子设备、生活用品、家具和玩具 |
衡州幼儿园教育教学所需 |
一批 |
¥1,321,837.00元 |
第二包 |
电器 |
¥783,072.00元 |
||
第三包 |
厨房设施设备 |
¥298,790.00元 |
||
合计 |
¥2,403,699.00元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无。
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11月06日至2018年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下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资料亲临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④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⑦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其他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7月、8月和9月。
注:上述所有资料除⑤、⑦收原件,其他均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11月28日上午09:00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1号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73734552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系人:张建怀
联系电话:0734-8439857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尹璐
联系电话:0734—8852325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主办: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招商电话:0734-2836345 信息中心:0734-8833008 网站标识码:43040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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