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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文明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规范城区摩托车通行秩序,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区交通管理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及路段
东风路以西、双桥路以南(湘江北路口至蔡伦大道匝道)、蒸水南路以东(船山西路匝道口至解放大道路口)、衡州大道以北(新园路口至杨柳立交匝道口)围成的区域,不含蔡伦大道。
二、限行区域及路段
禁行区域或路段以外的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其它区域或路段。
三、禁行和限行时间
1.禁行区域和路段实行24小时禁行;
2.限行区域限行时间7:30至8:30;11:30至12:30;17:30至18:30。
四、注意事项
1.禁行区域和路段禁止摩托车驶入,限行区域和路段在限行时间内禁止摩托车通行;
2.严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闯红灯、逆行、加装遮阳伞具、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停车等行为,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依法处理;
3.对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公安交警依法执行职务或借机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发布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由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