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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和《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采取多项措施公开信息,着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多措并举抓公开
(一)领导高度重视。2015年,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调度和协调;领导小组围绕高新区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制定方案,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年初有计划,每月有调度,年终有考评。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细化、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社区、街道的信息统一由华兴街道负责收集,企业信息由产业部负责收集,学校信息由教文体站负责收集,重点工程项目信息由招商部负责收集,工程建设信息由基建部负责收集。各部门分工有序,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完善相关制度。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委进一步编制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进一步规范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回复;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一是建立了信息逐级审核把关制度。通过各渠道收集来的信息首先由办公室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核,挑选出具有时效性、代表性的信息呈报分管领导进一步审核,最后再由多种渠道进行公开。二是健全了信息更新制度。明确了网站新闻信息每日更新,其它栏目半月更新。三是建立了网站更新责任制度。根据网站栏目划分责任人,每人确保自己所负责的栏目按要求定期更新。
(四)广拓公开渠道。2015年,我委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开辟新栏目5个,增加了信息公开的广度;于11月18日与衡阳日报联合创办《今日高新》;于12月14日正式启用“衡阳高新区”官方公众微信号;每月出版一期《简报》免费赠阅;每月向市政府信息科和市委信息科分别报送信息15条,其中2015年度被市政府采纳3条;每季度向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报送政务通报一条;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时接收市政府交办的电子工单,收集群众诉求,并及时办结公开;通过信访办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有效地对高新区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进行广泛地宣传报道,方便社会各界了解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卓有成效
(一)公开内容丰富
我委在市政府党政门户网、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概况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发布1030条、企业动态信息发布320条、人事招聘信息9条、财政信息20条、招商引资项目信息20条、环保信息公开6条、工商信息发布28条、民政办发布信息31条、安全生产信息发布15条、做到信息公开真实、及时。
(二)公开渠道多样
采取多种渠道公开信息,如市政府党政门户网、高新区门户网站(www.hygx.gov.cn)、《今日高新》、高新区公众微信号、高新区简报、报纸、电视、宣传栏和LED显示屏等
(三)信息回应及时
2015年,我委发布政策解读稿件一篇,网上答复市民咨询326人次,电话答复咨询430余人次,当面接待查阅、咨询360余人次,各渠道信息回应均做到及时有效。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涉及到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未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四)强化学习培训
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3名,各职能科室各设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1人,均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参加各类信息公开会议和各级相关培训,不断提升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自我升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不及时公开或不公开信息现象时有发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努力改进:
(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完善工作流程,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高新区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继续积极开展公众微信号、今日高新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公众延伸工作。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公众微信号等媒体平台,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高新区内的鲜活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四)加强业务培训。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参加培训会和开展交流会,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附:衡阳国家高新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明细表
附件一:
衡阳国家高新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明细表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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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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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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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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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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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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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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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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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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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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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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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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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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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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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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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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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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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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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无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无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无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7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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