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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研究分析财税形势,反馈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编制高新区中长期财源建设规划、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负责拟订管委会年度资金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高新区财源建设、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各种收入票据管理;负责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高新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支出;负责区内会计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研究分析高新区金融工作运行情况,拟订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督促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的部署;负责联系驻区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创业自律组织;负责引导、协调、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区内经济社会发展;会同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高新区金融业改革与创新;协助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地方和民间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融资活动,负责区内资本市场培育,推进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协调推进区内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指导、协助区内企业上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