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委、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部署的各项任务。
2.指导管理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管理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3.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4.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5.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做好救灾、优抚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统计、红十字会等项工作,依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文件规定协助开展司法所工作。
7.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履行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8.对居民进行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
9.指导管理处、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