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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柏雅医疗美容医院建设项目环评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1年6月15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柏雅医疗美容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859992
联系地址: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柏雅医疗美容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长丰大道47号俊景万和城永和路沿街第3栋103、201、202、203、204、205、206、213、214号 |
建设单位 | 衡阳柏雅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智盛翰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衡阳柏雅医疗美容医院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长丰大道47号,其场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2°33′42.390″,26°54′31.795″。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1792.76m2,主要设置科室:美容皮肤科、美容外科、检验科。本项目拟设置床位20张,医护员工50人,预计每日接诊人数(门/急诊)约为30人次,设有职工厨房、不设宿舍和病房洗衣间,不涉及传染病、结核病的治疗;本项目不设置放射科,如增设需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本项目租用衡阳市高新区长丰大道47号俊景万和城永和路沿街第3栋103、201、202、203、204、205、206、213、214号(商住裙楼独立三层建筑,详见附图照片),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1792.7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大厅、接待培训室、咨询室、办公室、检验室、病房、手术室、病房、药房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a.医院室内消毒产生的气味:管道新风系统抽排。 b.医院废水处理站为一体化(调节+沉淀+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约10m³/d,装置为密闭式,产生的废气较少,处理站房设通风窗口和排气扇排气。 本项目拟设置的医疗废水处置设施产生少量臭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废水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沉淀+消毒,处理规模10m3/d)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俊景万和城小区商铺独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衡阳市城西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俊景万和城小区商铺独立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衡阳市城西处理厂。医疗废水经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1995)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衡阳市城西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设置隔声装置。 营运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北侧临永和路执行4类。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 (1)医疗废物:计划将危废暂存间设置在医院三楼手术室对面,面积10m2,暂存间拟设置密闭防漏+防渗,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0)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中有关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2)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主办: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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